石家庄市级非遗项目刘海庄秧歌剧

 

刘海庄秧歌剧(原名汉秧歌)起源于东汉初年,是广大群众和军队在做工、讨伐、休息、聚会时演唱的不规则的叙事、抒情的小曲、小调和劳动号子的基础上提炼并形成的一种戏剧形式。后经东汉人刘海集中征集完善,初步形成了表演有节奏、伴奏有板眼,唱词有韵辙的民间表演形式,初定名为汉秧歌。主要分布在藁城市区以南贾市庄镇刘海庄,在藁城、晋县、赵县、宁晋广泛演出。

 

后经各朝各代民间艺人的不断加工、修改、充实、完善,一直发展到今天这种具有文场、武场、服饰、化妆的一种民间戏剧,刘海庄秧歌剧团至今在老箱内还珍藏着一尊木雕小神像,后人称刘海大师兄,每次演出开箱,先给大师兄焚香上供,求得演出平安顺利。

明清期间就有刘海庄秧歌剧团,十年动乱期间刘海庄秧歌剧团的族谱遭到破坏,1983年生产队解散以后,剧团也随之解散。直至2011年10月重新恢复刘海庄秧歌剧团,现存各地赠送锦旗20多面、存手抄剧本40多部,服装道具能供20人以上使用。现有演员40人,男演员20人,女演员20人,平均年龄45岁左右。现在能演出历史剧10余部。剧团经常定期排练,有正规的规章制度,人们学习和传承的积极性很高。从2011年恢复秧歌剧剧团以后,每年初九刘海庄庙会上都会看到刘海庄秧歌剧的义务演出,深受人们欢迎。

刘海庄秧歌剧有以下特点:唱词简单、明了,通俗易懂、大众化,剧本内容多来自民间百姓生活,多用富含哲理性的人物来极力引导人们积德行善、敬老爱幼,对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。很多村民在农闲时不打麻将,不玩牌,都会走出家门去拉一段秧歌调。

 

刘海庄秧歌剧在借鉴了其他剧种的花腔、甩腔、拖腔、假腔的同时又进行了简化,简单易学,成为普通百姓能听清,能接受、能学会、易传唱的一种民间表演艺术形式。至今在刘海庄还流传着一句顺口溜:刘海庄人不害臊,人人都拉着秧歌调。

2012年刘海庄秧歌剧申报成为石家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。